第四十四章:血与骨-《永恒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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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风吹动李来福的身躯,他离这个世界越来越近了,所见到的景观也更加清晰。

    钪镪有声的铁匠铺里几位赤膊大汉敲打着战锤,矮人捧着酒桶面红耳赤。

    几位长耳朵的美丽精灵躲在红木制的小酒馆中歌唱出阵阵欢快的谣曲,岩石堆切而成的高墙下,吟游诗人俯身亲吻贵妇的手背,商人热情的呼喊着来往的行人,每一处角落的尘埃,每一个人脸上生动的表情,都是那样的清晰可见,仿佛这种虚幻的景象真的已经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世界。

    但是这个百族共存的梦幻般的理想之乡似乎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李来福突然恨不得向天上吐几口浓痰...

    因为遥远的天际飞来了几只长着翅膀的鸟人,洁白的羽翼缓缓扇动,仿佛天地间传来了阵阵歌颂光明的礼诵,这群鸟人卷起一股莫名的神圣气息,向着这片小镇冲了过来。

    象征纯粹光明的存在,唯有虔诚的信徒才得以看见天使的真容,多么伟大的荣耀啊,可注定成为异端的李来福阁下却下意识的想到了马克斯家族晚宴上最受欢迎的烤乳鸽,李来福甚至可以想象到接下来几位天使唱着圣歌降落在小镇的上方,然后所有的家伙都会像个傻叉一样跪在地上膜拜歌颂光明神伟大又无私长得还很英俊的悲哀场景了。

    说实话,天使口中那种能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的圣歌和精灵们欢快的吟诵比起来,简直和一只乌鸦站在树梢上嘎嘎乱叫没什么两样,甚至李来福宁愿细心倾听矮人们抱着酒桶毫无顾忌的醉骂,至少那样还能找回点当初在华夏古国的感觉。

    四位蒲扇着双翼的鸟人离小镇越来越近了,李来福无奈叹息。

    “好吧,光明神在上,你的鸟人伙计们要去接受世人的膜拜和供奉了,一想到温醇的朗姆酒就要洒在地上给您享用的情景,我心里就一阵欢呼呢,但在此之前,伟大而潇洒的光明神,您能不能把我弄出去...等等,**疯了吧!”

    李来福怔怔的望着自己的下方的小城镇。

    矮人在哀嚎,他们身上燃烧着永不熄灭的火焰,矮小却壮硕的身躯在地面上不断的翻滚,狰狞的面庞上除了令人胆寒的愤怒之外,还有不甘的泪水从他们的眼角滑落,以勇敢和好斗闻名的矮人,仿佛在这一刻变得无比脆弱。

    红木酒馆化为了灰烬,歌唱着和平的精灵在无助的哭喊,她们透明的羽翼抽搐不已,地面上躺着一具具残碎的尸体,只有尸体上面那一双双长耳朵可以依稀辨认出她们原来是爱好和平的精灵。

    “嘿,伙计,朗姆酒要不要来一杯,昨天悄悄从队长那里偷来的,哈哈,其实队长也是可爱,明明心疼我们才会将朗姆酒放在...”

    小镇的高墙上,一位年轻的守卫军拍了拍他伙计的肩膀,微笑着将一杯白朗姆酒递了过去。

    李来福浑身颤抖着抬起了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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